4.1 一般规定


4.1.1 道路绿化应以乔木为主,乔木、灌木、地被植物相结合,不宜裸露土壤。
4.1.2 同一道路的绿化应和谐有序,不同路段的绿化可有所变化。
4.1.3 同一路段绿带植物种类和配置不宜变化过多,应相互配合,形成协调的树形组合、空间层次、色彩搭配和季相变化关系。
4.1.4 道路绿带植物配置的节奏和韵律宜符合不同通行速度的视觉规律。
4.1.5 毗邻山、河、湖、海、林、田、草的道路,其绿化应结合周围自然环境,留出透景线,突出自然景观特色。

查找 上节 下节 收藏 笔记 返回
顶部

目录导航